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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陵县不动产登记局关于李常富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作废公告
索 引 号:llgtj-05_A/2018-0627001公开目录:通知公告发布日期:2018-06-27发布机构:龙陵县国土资源局
兹有李常富户,坐落于龙陵县龙新乡勐冒村坡头社的集体土地使用权,证号:龙(2002)字第101号,土地面积:196㎡,因保管不善遗失。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,现公告作废龙(2002)字第101号。本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,自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17日。
如有异议请反馈龙陵县不动产登记局电话:0875-6128181。
特此公告
龙陵县不动产登记局
2018年6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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